關于十四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第3847號建議的答復摘要 您提出的關于支持綠氫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收悉。經研究并商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應急管理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現答復如下: 關于鼓勵可再生能源制氫。國家能源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氫能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提出“清潔低碳”的原則,推動構建清潔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氫體系,重點發展可再生能源制氫,嚴格控制化石能源制氫。國家能源局會同科技部聯合印發《“十四五”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圍繞高效氫氣制備等環節,研究部署“十四五”期間擬重點開展的技術創新任務,持續推動氫能領域技術創新。 關于促進綠氫多場景應用。《規劃》提出“穩慎應用,示范先行”的原則,積極發揮規劃引導和政策激勵作用,統籌考慮氫能供應能力、產業基礎和市場空間,與技術創新水平相適應,有序開展氫能技術創新與產業應用示范,避免一些地方盲目布局、一擁而上。堅持點線結合、以點帶面,因地制宜拓展氫能應用場景,穩慎推動氫能在交通、儲能、發電、工業等領域的多元應用。 關于完善氫能標準體系建設。國家能源局與國家標準委等六部門聯合印發《氫能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2023版)》,系統構建了氫能制、儲、輸、用全產業鏈標準體系,加強氫能標準化工作頂層設計。市場監管總局先后批準成立了全國氫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燃料電池及液流電池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燃料電池汽車工作組等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推動全國氣瓶和鍋爐壓力容器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持續開展氫能全產業鏈標準化工作。截至2023年底,已批準發布氫能國家標準110項。 關于取消綠氫項目進入化工園區限制。氫氣、甲醇、氨被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屬于危險化學品為其自然屬性所決定。無論氫氣按能源還是危險化學品管理,其理化特性均不會發生改變,都應當強化安全風險管控。目前,部分地區積極探索優化氫能產業發展政策,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須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事故預防。應急管理部將積極引導地方健全發展導向的監管政策,鼓勵探索氫能管理新模式、新機制,以點帶面推動解決項目建設選址等方面政策制約。 下一步,國家能源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在落實好現行政策基礎上,充分考慮您的建議,加強統籌協調,持續推動綠色氫能技術和產業發展相關工作。 感謝您對國家能源工作的關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導。 國家能源局 2024年8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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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十四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第3847號建議的答復摘要
發布時間:2024-08-13
來源: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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